各位教职工: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开始了,自3月21日至6月30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无需预约即可办理(附: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fD7VRd7x3WAXshDd_UkNuw)。
根据税务部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安排,请大家务必6月30日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特别提醒:
1、填报住房租金、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项目,在税务机关审核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2、请选用申报表预填服务,非特殊情况请勿选择空白申报表自行填写数据,请勿自行修改数据。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任老师13673752622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财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