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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如下: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本学期一律不收住宿费。2020届毕业生退还5个月住宿费,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一、退费程序

1、财务处将2020届毕业生《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由学生处发送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所属学生核对信息。

2、各学院打印2020届毕业生《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并报学生处审定后,报送财务处(如果学生信息错误,请单独提供正确学生信息并签字、盖章)。

3、财务处办理退费、审签手续后,及时将相关费用退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学费卡)。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住宿费退费及时、准确,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建行学费卡)等信息,确保无误。

2、学生银行卡号有误可关注“平顶山学院”微信、支付宝二维码缴费平台修改。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57657

财务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