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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星采购国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05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文件精神,在我校集中采购国产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上,各部门零星采购用于教学、科研和实验等用途的国产设备也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签订购货合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