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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开始了,自3月21日至6月30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无需预约即可办理(附: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fD7VRd7x3WAXshDd_UkNuw)。

根据税务部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安排,请大家务必6月30日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特别提醒

1、填报住房租金、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项目,在税务机关审核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2、请选用申报表预填服务,非特殊情况请勿选择空白申报表自行填写数据,请勿自行修改数据。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任老师13673752622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财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