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截止目前,尚有部分教职工未提交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请。根据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安排,我校教职工(含在校内有临时报酬的已退休人员)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于不退也不补的情况,也需提交汇算申请,请大家尽快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任老师,联系电话:2657656
财务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