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精神,新校区社会化投资学生公寓新住宿费标准经物价局平价费【2009】98号文核准,从2009年7月7日开始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北校区:
北校区统一为四人间,统一收费标准为600元/生/年。
南校区:
住宿情况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六人间(带阳台、卫生间) |
800元/年/生 |
6、9、10、11、12、13、14、15、16、17号楼 |
六人间(带阳台、无卫生间) |
700元/年/生 |
1、2、3、4号楼 |
六人间(无阳台、无卫生间) |
580元/年/生 |
宿舍楼中间改造房 |
八人间(带阳台、卫生间) |
600元/年/生 |
5、7、8、14号楼 |
八人间(带阳台、无卫生间) |
530元/年/生 |
1、2、3、4号楼六层 |
八人间(无阳台、无卫生间) |
430元/年/生 |
宿舍楼中间改造房、耳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