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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门报销签字注意事项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2-18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签字人应对签字所确认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所取得的原始凭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部门、各院系领导在签字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1、审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属于自己的签字范围, 如不属自己的签字范围,则对照预算通知单,查有无预算项目,如无预算项目则不签字,并责成有关人员按规定程序申请立项。

2、审查开支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学校有关文件要求。

3、有无经办人、验收人等相关责任人签字。

4、大额购物是否实行招标采购,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是否办理固定资产手续,该入库的是否办理材料入库手续,有无立项批复。

5、有关购物凭证是否规范,购物应取得规范的发票,服务性收费应取得由财政监制的统一收费收据。

6、在市内或外地出差、开会是否有会议通知。

7、有关单据的粘贴是否规范。

8、在经办人完成了上述相关手续后方可在指定位置签字,在签字时一定要对照预算通知单,明确经费开支的项目、用途和经费来源以及准报金额。